市监招协〔2008〕29号 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健康发展,促进招标代理行业诚信建设,倡导争先创优,激励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规范行为,切实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先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标代理资质,并且是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1、机构健全。具备与招标代理资格、经营业务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2、制度完善。有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良好;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有监督、制约机制,分工、职责明确。
3、人员齐备。有与招标代理资格、经营业务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且专业结构合理。
4、素质优良。人员素质良好,熟悉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方法。60%以上人员经培训,代理水平较高,所出具的文件、资料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未出现重大差错。
5、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核定为不良记录。发生机构变更,人员变动等情况后,按规定及时备案。
6、业绩突出。积极探索和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较好;完成的业务量在本地区同等级资格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材料申报
1、申报先进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先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具有代表性的代理项目一览表及业主评价意见书;
(4)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一览表;
(5)近期社保缴费发票和人员缴费明细单(复印件);
(6)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名单;
(7)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文件资料;
(8)近年企业获得的荣誉或奖励。
2、各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在市四区有招标代理业务的,申报材料经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审查;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经注册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于2009年1月20日前报协会招投标部。
四、评选组织
由协会从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中选定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2008年度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评选名额控制在10名以内。
附件:宁波市先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申报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宁波市先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