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工程系列建工城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08-06-18 16:00:00 admin 827

文号:甬建发〔2008〕128号 主题词:城乡建设 资格 评审
 
各县(市)、区工程系列主管部门、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委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结合我市工程系列建工城建专业评审实际,现将2008年度工程系列建工城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08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人员的条件要求。正常申报人员仍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正常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一篇(第一作者)。
        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 毕业学历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可正常申报中级资格。
        (二)破格申报人员的条件要求。破格申报高级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执行, 破格申报中级按以下条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不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两条及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完成者;或获省厅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市级以上奖项(“甬江杯”、市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市标化工地”等)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县级两项工程质量奖、标化工地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建设系统)专业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项目经理;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指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不含年度考核优秀)。
        3.主持本单位相关业务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长期(指满10年以上)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并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如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等。
        4.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
        (三)对外语的要求。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计算机的要求。 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规定,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6年取得的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windows 2000/XP合格证书今年申报中级资格继续有效;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分别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和甬人职〔199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高、中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笔试有关事项
        (一)破格申报中级人员参加专业知识面试。
        (二)申报高级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知识笔试。其中申报建筑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的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申报其它专业的参加论文答辩和专业知识面试。
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申报的材料需经当地人事局审核盖章,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整理完整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并贴好正面免冠二寸近照。申报中级的须另备一张二寸按照,申报高级的另需电子版的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用jpg格式,身份证号做文件名,尺寸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三)《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高级一式30份,中级一式25份,并须加盖公章,高级需填写《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术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0份与《综合表》一起装订;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五)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七)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聘书、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八)以下材料请发送到电子邮箱:tdn1972@163.com
        1.申报高级的电子版照片;
        2.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
        3.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中、高级材料报送时间为2008年8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宁波市建筑业协会(环城北路东段349号江北日月宾馆),联系电话:87631501、87191045,联系人:林克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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